【文、圖/實習校園記者 邱文廷】
【編輯/公共事務室】
性別研究所於12日邀請現代婦女基金會董事王如玄來校演講,為研究生帶來性別三法(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之講述,並帶領研究生認識台灣對於性別司法的發展,盼喚醒全民防治「與狼共舞」之意識。
王如玄擁有法學博士資歷、曾任常青國際法律事務所顧問,平時致力於台灣社會運動,在談到性騷擾防治法國內外發展情勢時,王如玄首先提及聯合國最新於2019年6月21日通過的《暴力與騷擾公約》,從國外勞工、好萊塢女星響應防治性騷擾、大企業主管騷擾員工、國外議員性騷擾等事件;再到國內的法官性騷擾助理、國會助理遭騷擾、校園內性騷擾、航空公司性騷擾及近期發生的護理師性騷擾等事件,來探討國內的性騷擾防治發展。
王如玄介紹完各大性騷擾事件後,開始講述其專業領域──台灣性別三法發展脈絡。在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部分,她透漏自己高中到台北就學時,曾遭遇性騷擾案件,雖然加害人被堂姊所制伏並未得逞,卻讓她開始發現性騷擾的重要性,這事件在她攻讀法學院時亦有了更多認知,她也以此一故事強調性騷擾防治教育課程的重要性。
王如玄表示,普羅大眾普遍認為性騷擾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但是無論任何性別,都應保護自身權益,她也向研究生說明性騷擾的定義,並告知如何正確防止被「狼」侵害。
除卻性騷擾,王如玄指出,性別騷擾從廣義來說,包含嘲諷、羞辱或貶抑行為人的生理性別、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或性傾向等;性別騷擾涵蓋之廣,包括「女人是情緒的動物,碰到事情只會哭。」、「太平公主」、「這個人不男不女是妖怪」、「男同性戀者讓人覺得噁心」等言論都算是騷擾的一種。
講座最後,王如玄鼓勵研究生若遇到騷擾行為,應採取正確及有效的補救措施,除各項適用之刑法、民法外,還有社會秩序防治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性騷擾防治法,及現今社會必須正視之性別教育,才能有效達到防治「與狼共舞」。
圖一:王如玄向性別所研究生傳授自身知識及人生經驗
圖二:談到如何應對性騷擾,王如玄將法律進行簡單明瞭的統整
圖三:講師富有知識含量及風趣的口才讓研究生受益良多
圖四:王如玄講座中透過真實發生案件讓在場聽眾如臨其境
圖五:現場研究生把握機會發問
圖六:講座結束後,王如玄與在場研究生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