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發前
(一) 蒐集瞭解當地國資訊:在國外度假打工與自助旅行、遊學有著極大的差別。青年朋友出發前,應加強英語或當地語言的溝通能力,應向相關國家駐華機構蒐集提供打工機會的工作單位、居住、生活環境與天氣及語言學習中心等相關資訊,儘可能瞭解工作單位背景及居住條件,並進行分析比較,以便於抵達國外後儘快適應及體驗當地工作與生活。另可於外交部網站(網址:http://www.youthtaiwan.net/WorkingHoliday/Default.aspx)、勞動部「國人海外就業資源中心」網站(http://overseas.taiwanjobs.gov.tw/)及相關部會「青年度假打工」專屬網站以及駐外館處網頁搜尋相關資訊。
(二) 購買相關保險(如傷害險、傷害醫療險及醫療險):國人在國外停留期間,倘無保險保障,一旦發生意外或生病住院,醫療及住院費用常非國內一般家庭所能負擔。建議向國內外保險公司投保傷害險、傷害醫療險及醫療險,並事先瞭解保險公司是否提供海外急難救助服務(涵蓋意外傷害、疾病門診、急診、手術、藥品、緊急後送等項目)
(三) 海關檢疫申報:入關時切勿攜帶肉類和奶製品、水果、種子、貝殼類產品等。個人行李應自行整理、打包,切勿協助攜帶他人託帶物品,以免遭利用誤帶違禁品,致觸犯當地國法令。由於各國海關申報規定寬嚴不一,行前須瞭解相關限制,倘確須攜帶上述相關物品,入關檢查時須於海關申報單上誠實申報,以免觸法。
(四) 旅外國人動態登錄:出發前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出國登錄」專區辦理旅外國人動態登錄,以備於遭遇急難情事時,我駐外館處人員可即時與您取得聯繫並提供協助;另請隨身攜帶我國駐當地館處電話及24小時緊急聯絡電話、外交部緊急連絡中心電話,以備不時之需。
(五) 慎選打工仲介機構
赴海外度假打工的方式多元,可自行申請或透過坊間機構協助(如委託合法立案機構代為辦理行政事項,或是委託合法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就業服務項目)。依據我國《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只有合法的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才可仲介國人到海外工作,並非一般顧問或代辦公司可以辦理。另國人應與私立就業服務機構簽訂職業介紹服務定型化契約,以保障求職者與私立就業服務機構雙方之權益,求職者應詳細詢問工作內容、薪資、工時、福利及其他相關勞動條件,避免赴海外工作的實際情形與自身期望有所落差。
二、居留國外期間
(一) 主動與駐外館處聯繫
(二) 注意自身安全
(三) 務必與家人保持經常性聯繫
(四) 妥慎簽訂勞動契約
(五) 租屋務須簽約
(六) 遵守交通規則
(七) 遵守國外法令
(八) 妥善保管護照等個人身分文件及財物
(九) 身體微恙看病不易
(十) 國外生活物價高昂
三、於當地打工及工作權益資訊部分
可利用當地政府網站(例如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及勞動行政部門網站)查詢有關長期或臨時工作機會相關資訊、當地人力仲介服務應注意事項、工作場所職業安全與衛生,以及工資、工時、社會保險及工作權益相關規定、勞動契約內容及爭議處理管道等資訊。青年朋友選擇仲介公司前,宜先確認該公司是否為該國合法登記的公司,並充分瞭解服務費收取標準、服務項目、工作內容等資訊。除仲介公司外,青年朋友亦可直接至當地企業公司網站查詢徵才資訊,或直接與各該公司人力資源部門接洽,以避免不肖仲介從中剝削。
四、申辦簽證
(一)目前我國外交部已與紐西蘭、澳洲、日本、加拿大、德國、韓國、英國、愛爾蘭、比利時、斯洛伐克、波蘭、匈牙利、奧地利及捷克等14個國家簽署度假打工協議,各國度假打工開放名額及簽證申辦詳情請參考外交部「臺灣青年Fun眼世界」網站(http://youthtaiwan.net/)「青年度假打工」專區。
(二)國人常前往的國家或地區入境簽證及相關旅遊資訊請參考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www.boca.gov.tw)「簽證」專區。確定度假打工或計畫旅遊目的國後,由於各國要求的簽證申請資料不盡相同,為避免簽證送審時間過長而延誤出國日期,請國人儘早辦理簽證申請事宜。
(三)請注意申辦各國簽證所使用的護照至少需有6個月以上的效期,役男出國請前往區公所申請證明。部分國家須辦理落地簽證,亦請注意落地簽證所需照片及文件。
五、國外遭遇問題之協處
(一)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
為加強提供國人旅外急難服務,「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全年無休、24小時輪值,聯繫處理旅外國人急難救助事件。該中心設置國內免付費「旅外國人緊急服務專線」0800-085-095,海外付費請撥(當地國國際電話冠碼)+886-800-085-095,國人在海外遭遇緊急危難時,可透過該專線電話尋求聯繫協助。非涉海外急難救助事項,切勿撥打該專線電話,以免線路過度負載,耽誤海外緊急事故處理時效。倘有護照、簽證及文件證明等問題,請於上班時間撥打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總機電話(02)2343-2888;外交部一般業務查詢,請於上班時間撥打外交部總機電話(02)2348-2999。「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另設有「旅外國人急難救助全球免付費專線」電話(當地國國際電話冠碼)+800-0885-0885,目前可適用歐、美、日、韓、澳洲等20個國家。
(二)國人在海外遭遇急難如何尋求駐外館處協助:
我國在全球設有119個駐外單位,均位於各國首都或重要城市。各館處均設置24小時急難救助專線電話,國人在國外遇急難情事需駐外館處協助時,於上班時間請逕撥離事發地最近的駐外館處辦公室電話,非上班時間則請撥打該館處急難救助專線電話。駐外館處地址、電話及急難救助專線電話均載於「中華民國駐外館處緊急聯絡資訊摺頁」,在機場出境大廳或服務臺及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與分支機構大廳均可免費索取;也可利用外交部「旅外救助指南」APP及領事事務局LINE@官方帳號(@boca.tw)查詢各駐外館處通訊資料,或逕至各駐外館處網頁查詢。
如因故無法與駐外館處取得聯繫或就近向當地警察局求助,您或國內親友也可直接與「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0800-085-095聯繫,該中心有專人24小時值班,將提供您所需資訊或協助聯絡有關單位通報駐外館處提供協助。
(三)中華民國駐外館處提供旅外國人服務項目:
1. 通常能提供之服務:
受理護照申請,補(換)發護照及各項加簽或核發入國證明書,以供持憑返國。
提供遭遇急難事件或重病的旅外國人必要的協助,如:協助聯絡親友匯款以代購返國或返居所地的機票或車票。
探視慰問被捕、拘禁或繫獄國人,必要時並得應請代薦律師或翻譯人員。
辦理文件的公證、認證或驗證。
應急難情況協尋失去聯絡的親友。
協助旅外國人辦理向駐在國政府當局的依法聯絡交涉事項。
2. 依據國際慣例,不便提供的服務:
干涉或介入駐在國司法或訴訟程序,如協助調查犯罪行為等。
代為爭取超過駐在國國民所能享有的待遇。
協助兼具駐在國國籍的旅外國人向駐在國政府當局交涉或提出請求。
代為尋找工作或申請工作許可。
代為支付旅館、律師、保證金及醫藥等費用。
代為支付返國或返居所地的機票、車票或船票款。
提供住宿安排、或屬於旅行社、交通運輸公司、銀行等專業服務。
六、危機處理
(一) 護照、機票及其他證件遭竊或遺失,請立即向當地警察單位報案並取得報案證明,因為這是唯一證明您是合法入境的文件,並可供作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及辦理補發機票、護照及他國簽證等用途,報案後再向我駐外館處申請補發護照或入國證明書。
(二) 旅行支票、信用卡或提款卡遺失或遭竊時,應立即向所屬銀行或發卡公司申報作廢、止付並立刻向警方報案,以防被盜領。
(三) 請立即與我駐外館處聯繫。我駐外館處均設有24小時急難救助專線電話,駐外人員會提供您必要的協助。如果您一時無法與駐處取得聯繫,請利用「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設置的「旅外國人緊急服務專線」0800-085-095(諧音「您幫我、您救我」),詳情請參考上述「國外遭遇問題之協處」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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