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3學年度本校與實踐大學、中原大學、大同大學、銘傳大學、臺北醫學大學、東海大學、逢甲大學、輔仁大學、淡江大學、靜宜大學、東吳大學、中國文化大學計13所大學進行優久聯盟跨校輔系、雙主修交流合作,學生可跨校至聯盟學校進行輔系、雙主修學習,歡迎有興趣同學報名申請。
二、優久大學聯盟於5月1日起開放查詢113學年度各校跨校雙主修輔系相關細節,欲申請之同學務請詳細閱讀各校受理日期、條件及辦法,並於各校公告受理截止日前兩週,將經原(主)系審核後之修讀跨校雙輔申請表及應繳資料,送至本校教務處註冊課務組,統一由教務處將申請資料送至他校審核。
三、優久跨校雙輔相關規定:
1.113學年度跨校雙輔申請作業採紙本申請,申請表可至優久大學聯盟網站下載。
2.聯盟學校日間學制學士班學生學籍符合所屬學校雙主修或輔系資格規定者(不含陸生),得申請至他校加修與原就讀學校性質不同學系為雙主修或輔系。
3.每位學生限申請一校系雙主修及一校系輔系,最多核准修讀一校系雙主修及一校系輔系。
4.請留意各校申請流程、時間、資格及相關規定,逾期不予受理。
5.選課方式及收取費用依雙輔各校規定辦理,核准雙輔學生跨校選課需原校同意函。
6.修讀跨校雙主修或輔系學生,除應修滿主學系應修科目學分外,並應修滿雙主修或輔系規定之科目與學分且成績及格者,始取得雙主修學位或輔系畢業。
7.跨校雙主修或輔系之學生修業年限,依學籍所屬學校規定辦理。
8.經核准跨校修讀雙主修輔系之學生,若於原所屬學校辦理退學或轉學使得學籍中斷,則撤銷其雙輔資格。若為轉入優久聯盟其他學校,欲延續其雙輔資格,最晚須於轉入學校開學後兩周內提出申請,依轉入學校及雙輔學校共同決議是否延續雙輔資格。
1131教師授課手冊
113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指定項目甄試須知公告
114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招生校系分則查詢(附去年錄取標準)
113學年度行事曆
114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校系分則查詢(附去年篩選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