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申請時間
自113年4月19日起至5月3日止。
貳、申請資格及審查說明
一、申請資格:110年度與111年度參與本方案青年;至113年9月16日止,2年計畫至少累計600日以上,或3年計畫至少累計900日以上,計算至入學當年度9月16日止。屆時如不符合參加就學配套資格者,將由本校協助學生回原錄取學系就讀。
二、不併入校內轉系申請,採體驗資料審查為主。
三、志願數:每名學生1次申請至多3個志願學系,第1志願未獲同意,將依次審查第2志願及第3志願。
四、學系審查方式:
(1)書審:請提供職場或學習及國際體驗資歷之體驗學習報告書。(體驗學習報告書範例 https://www.edu.tw/1013/)。
(2)面試:以書面審查為原則,必要時舉行面試。
參、申請流程
1、學生於申請時間內將申請表、書審資料及學系要求之其他資料送至擬轉入學系。
2、學系審核完成後,將名單及申請資料送回教務處。
3、教務處將錄取學生資料、審核流程及實際辦理情形上傳教育部網站,並公告於本校網頁。
肆、轉系申請確認時間
113年5月17日公告錄取名單於學校網站首頁。
1131教師授課手冊
113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指定項目甄試須知公告
114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招生校系分則查詢(附去年錄取標準)
113學年度行事曆
114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校系分則查詢(附去年篩選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