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政府113年度推動「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
一、有關大學階段共有三項措施,其中包含:
※減免私立大專學生學雜費差額(名稱:行政院學雜費減免)
※加碼減免公私立大專經濟弱勢學生學雜費(名稱:弱勢學生助學金):業已於112年9月公告辦理施行(112學年度已截止申請)。
※就學貸款精進措施(名稱:就學貸款業務):尚待教育部正式來函公告,請密切注意本校就學貸款網頁。
二、 行政院學雜費減免無需申請,凡第一階段(中華民國籍/修業年限內/學士班)符合資格者,繳費單會預設扣抵「行政院減免學雜費」(1.75萬/學期)。
三、若您符合資格,但在第一階段繳費單(預計113/2/1產製)未出現「行政院減免學雜費」補助者,請務必來信(chiaho@mail.shu.edu.tw)或來電(校內分機83091)告知,生輔組將協助處理。
四、若您父母要申請政府其他子女教育補助,需全額繳費單者,請至生輔組網站「行政院學雜費減免」網頁指示,依流程辦理校內放棄申請動作,切勿以扣完補助後之繳費單繳費!以免父母無法申請子女教育補助!
欲辦理放棄行政院學雜費減免者,系統將於113年2月1日開放。屆時請依辦理流程放棄行政院學雜費減免。
更多詳細操作流程及相關規範,請參閱行政院學雜費減免頁面。
特別提醒:原「教育部學雜費減免」【不得】與本次「行政院學雜費減免」【同時】辦理,您在申請原教育部學雜費減免時,繳費單會自動排除行政院學雜費減免!
有任何問題或不清楚的地方,請來信(chiaho@mail.shu.edu.tw)或來電(校內分機83091)詢問,生輔組將為您說明。
(可參閱學務處於1月15日及1月25日所寄之信件-學號EMAIL)
1131教師授課手冊
113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指定項目甄試須知公告
113學年度行事曆
113學年度第1學期註冊選課手冊(自行下載)
114學年度學士班特殊選才招生簡章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