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因應疫情辦理111學年度申請入學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作業一節,請確依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111年5月2日招聯字第1110000186號函送「111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管道因應疫情應變機制說明會會議紀錄」辦理:
(一)目前已授權各學系針對「辦理甄試的試務人員具感染風險達一定比例」或「預計參加面試的考生具感染風險人數達5%」等,該學系經系級招生委員會審議通過即可啟動應變機制,取消面試並改由學生的學測及書審成績來決定是否錄取。
(二)倘學系啟動應變機制者,請至遲於甄試日(不含)3日前公告,且逐一通知所有考生知悉,維護所有考生應試權益。
(三)另務請通知各報考考生應於甄試日前留意自身健康情形,若具感染風險請依學系規定告知,以利學系即時因應;倘有私自參加甄試之情事發生,經查證屬實者,將取消甄試成績並依傳染病防治法等相關法規進行後續處理。
二、學校因應疫情調整授課模式辦理說明:
(一)若學校預估學校照護/隔離宿舍量能不足以安置校園確診個案,得依上開函文「因應防疫住宿需求調整授課模式」原則調整全校授課方式,採遠距教學至學期末,並免通報本部。
(二)若學校業依上開函文「有關大專校院因應COVID-19疫情編修持續營運計畫之說明」原則,進行全校授課防疫演練改採遠距教學,考量近日疫情發展,學校得依實際演練需求延長期程至學期末,並免通報本部。
(三)若學校依「因應課堂實際需求實施遠距教學」原則授權授課教師得經與學生討論後,依專科以上學校遠距教學實施辦法規定,實施遠距教學至本學期末;另班上雖無確診個案或居家隔離者,亦得比照前開程序辦理。倘學校觀察多數授課教師經與學生討論後已改採遠距教學至本學期末,即得考量調整全校課程實施遠距教學,以利全校師生授課/修課作息模式同步。
三、學校調度整備隔離/檢疫宿舍一節說明如下:
(一)考量學校宿舍多屬高度密集場所,為維護住宿生健康安全,請學校依指揮中心及地方衛生單位規定,鼓勵及引導確診個案及密切接觸者以返家進行居家照護或居家隔離為原則;為協助確診學生及密切接觸學生返家,本部提供其返家之全額交通費用補助,並該項補助得追溯到111年4月26日居家照護措施啟動日;如學生有困難,請學校先行墊付。
(二)請學校針對在外無住所之境外生、離島或返家路程遠且無同住家人可接送、家中或校外賃居處所未符防疫規定等情形之輕症確診學生及密切接觸者學生,積極整備隔離/檢疫宿舍協助安置,合先敘明。
(三)有關整備之隔離/檢疫宿舍,請學校依本部111年5月3日「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災』(COVID-19) 疫情配合進行疫調及宿舍調度相關事宜硏商會議」說明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規定,原針對輕症確診個案進行居家照護之「隔離宿舍」更名為「照護宿舍」,原針對密切接觸者進行居家隔離之「檢疫宿舍」更名為「隔離宿舍」。
(四)承上,為協助學校儘速擴充整備合於規定之「照護宿舍」,本部原定補助每床新臺幣(以下同)1萬元額度提高為2萬元,以利學校得運用於增聘衛保人員或發給照護工作人員津貼、環境清消、感染廢棄物清運、建置遠距醫療看診等所需開支,請學校勉力整備調度。
(五)學校整備合於規定的照護或隔離宿舍床位數(含校外租賃宿舍)以達學校宿舍總床位數5%為原則;如學校預估校園疫情所需得於上限10%內提報申請補助,惟本部將視學校確診人數及照護/隔離宿舍使用情形,整體評估核定床位數,並會依實際疫情狀況,即時補助。另本部亦會視鄰近大學疫情,商請學校調度空床支援安置。
(六)學校調度照護/隔離宿舍床位時,如需請健康住宿學生配合短期內先移宿校外旅館,俟調度完成後再回住校內宿舍,學校原則不向學生收取旅館住宿費用,並得向本部申請部分補助經費,以每位學生每日補助1,000元計算。
(七)學校照護/隔離宿舍原則以安排一人一室為優先,惟如校內疫情需求致床位量能不足時,則可安排同一起始日之確診者同住一室;同一起始日之居家隔離者,亦同。
(八)至於可配合遠距看診之醫療院所名單、感染廢棄物清運廠商,以及學校協助輕症確診學生返家或就醫所需防疫交通支援,學校可先行洽詢地方衛政及環保單位,本部也透過跨部會協調安排,屆時另行通知學校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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