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部針對處理原則規範「補賽條件」及「團體賽切結書之縣市政府核章欄位」2項內容予以修正(詳附件)。
二、競賽與會人員,如於競賽期間接獲衛生局通報,被列為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之居家隔離或自主健康管理者,應主動告知本局各項競賽承辦人。請貴校提醒參賽學生應注意個人身體健康防疫工作,並落實相關疫情通報。
(一)音樂比賽及師生鄉土歌謠比賽:林教師,分機1089,電子郵件信箱:edu_se.33@mail.taipei.gov.tw。
(二)舞蹈比賽:蔡科員,分機3154,電子郵件信箱:ch10521@mail.taipei.gov.tw。
(三)創意戲劇比賽:蔡科員,分機6343,電子郵件信箱:edu_se.31@mail.taipei.gov.tw。
三、倘參賽學校已於本處理原則修訂公告前業完備附件3-1縣市政府核章流程,無須修正相關表件。
四、檢附教育部來函、更正後防護措施處理原則(1110218)、更正後團體組健康狀況聲明切結書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1132教師授課手冊
113學年度第2學期 優久聯盟跨領域學分學程申請資訊
114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招生校系分則查詢(附去年錄取標準)
113學年度行事曆
114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校系分則查詢(附去年篩選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