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新大學防疫小組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3月19日
發文字號:新疫字第109005號
主旨:本校即日起實施教職員工生出國管制、防疫調查,以及校外人士來訪登記等防疫措施,特此公告。
依據:教育部109年(下同)3月13日臺教人(三)字第1090038670號函、3月16日「境外返臺之教職員工生健康管理配合事項」通報以及3月17日宣布政策辦理。
公告事項:
一、即日起至本學期上課結束為止,本校教職員工生欲出國者,應事先陳報校長核准。凡非必要或無急迫性之出國案件,一概不予同意;已核准之出國案件,均重新審核。
二、自3月19日起,所有自國外入境者,均須進行居家檢疫14天;溯自3月5日起,自歐洲、埃及、土耳其與杜拜入境者(含轉機),亦須配合實施居家檢疫。出國期間,倘與確診病例有所接觸者,應主動通報學生事務處衛生保健組。已邀請外籍人士來臺而尚未入境者,請主辦單位調整活動日程至政府解除入境管制之後,或另作符合防疫規定之安排。
三、凡須隔離、居家檢疫、自主健康管理、或具發燒(呼吸道症狀)、或3月5日以後始入境者,應填寫「新冠肺炎防疫調查表」,以利學校安排健康管理相關措施;如隱匿前述情況而造成校園防疫破口,將依校內獎懲規定追究責任。
四、按規定須強制隔離、居家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者,一律不得進入校園。配合防疫之請假原則如下:
(一)教職員工:經個案認定屬不可歸責於當事人者,得申請公假(適用隔離、檢疫)或防疫病假(適用自主健康管理),否則應以休假、事假、病假或加班補休等假別辦理。兼任教師按本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之請假規定辦理。
(二)學生:經個案認定屬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須隔離或居家檢疫者,得申請公假;須自主健康管理者,無須核給假別,且不列入缺課紀錄。
五、校外人士到校洽公或參加活動,應請其填寫「防疫期間校外人士來訪登記表」,以應未來防疫調查之需。
1131教師授課手冊
113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指定項目甄試須知公告
114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招生校系分則查詢(附去年錄取標準)
113學年度行事曆
114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校系分則查詢(附去年篩選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