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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一百一十二年十一月三日(五)

公告單位:【學務處生輔組

請同學勿違規停車,妨礙其他人、車通行

聯絡人 侯慶達  (分機)

  活動日期: (無)
  活動地點: (無)
  參考連結:
(無)
  附加檔案:

一、近期學校附近社區住戶反映,同學將機車停在住戶家門口及車庫前,影響其人車進出。

二、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2條第1項第9款規定,如「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不得停車」。若有上述違規情事,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5款規定,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三、籲請同學停車時遵守停車規範,給自己方便也要顧及他人便利,並注意自身及他人安全,建立和諧社區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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